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要求,我国以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
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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