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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行为,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吴中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吴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