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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规划资源局日前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开始,全市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