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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9-09-30 07:45:52 +0000 UTC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国土面积约 31.7 万平方公里,2014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6 万亿元,年末总人口 1.21 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 3.3%、8.8%、8.8%。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将长江流域打造成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 号)关于“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 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用于指导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联动与一体化发展。规划期为 2015—2020 年,远期展望到 20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