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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

2021-08-21 22:04:30 +0000 UTC

第一章 项目概述

  第一节 项目背景

  三江源地区素有“中华水塔”之称,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母亲河黄河、长江和国际河流澜沧江均发源于该地区,故称“三江源”。近些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人口的增加和人类不适当的生产经营活动,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草地大面积的退化与沙化,农牧民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甚至已直接威胁到了长江、黄河流域乃至东南亚地区的生态安全。

  该区生态环境恶化已引起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2002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提出了加强西部地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总体思路;2002年底至2003年初,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确定了三江源地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内容和资金,截止2004年,全县完成退牧任务106.04万亩。

  全县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极易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近年来,由于区域内气候变暖,人口的增长,牲畜的超载过牧、人为的滥采滥挖,草原退化面积不断增加,速率加快。目前保护区内中度以上退化草地面积已达342.165万亩,占草原面积的21.44%;饲养牲畜130.9094万羊单位,存在着长期超载过牧的现象。草地退化已严重影响了当地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采取行之有效的减畜休牧、禁牧措施,保护和治理好全县的生态环境,是恢复全县生态功能的关键。

  2005年1月26日,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批准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精神,结合《青海省草原生态恢复与建设总体规划》。在充分衔接昌麻河乡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