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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与部署,着眼于谋划市级国有企业“十二五”期间实现转型升级和全面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进行编制。规划中的国有企业范围,主要是指分布在交通、水利、城建、金融、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市级国有企业(不含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及县区级以下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