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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满足聊城市发展要求,进一步增强中心城预防和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建立中心城消防安全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发展目标和措施与中心城建设同步进行,创造更加安全的人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同时依据《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聊城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