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题教育
通过“四种形态”把全面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教育;充分利用纪检工作会、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党的生活和各项业务工作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全区《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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