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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逐步完善我区“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保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保定市“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