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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2022-01-16 13:30:32 +0000 UTC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颁布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初步形成,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县级以上城市全部编制消防工作规划,新增消防站136个、专职消防队189支、消防车754辆、消防器材18万件(套),建立社区、农村消防管理组织5817个、消防警务室4689个。三是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一畅两会”(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活动和建筑消防设施、高层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省共发生火灾30523起,死亡801人,受伤616人,直接财产损失5.65亿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与“十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57.1%、36.7%和65.6%,损失数上升2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火灾“零死亡”。四是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总要求,大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及消防铁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勤保障和勤务实战化建设,队伍正规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有效提升。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20多万起,疏散抢救被困人员18万多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83亿元。
当前,广东省消防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仍不到位,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各种致灾因素多,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三是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消防发展不平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消防警力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五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联动机制亟待加强,器材装备、训练设施亟待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