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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规划背景 2013年,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