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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 修订方案
2020-04-07 09:53:37 +0000 UTC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高标准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 基础.根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通 知》(国函 〔 2013 〕 111 号)安排部署和国家相关部委工作安排, 2014 年,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农牧厅、 水利厅、林业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在大量调查研究 的基础上,编制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 《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 划 ( 2011 — 2020 年)》,确定 2015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 588 万亩, 2020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 1520 万亩.规划批复以来,各地各有关 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5 年按期建 成 588 万亩高标准农田,实现近期规划目标。
2017 年 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8 部委联合印发 《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 〔 2017 〕 331 号),指出高标准农田规划实施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间专 项规划和资金安排统筹衔接不够、建设内容不配套、建设管理不 到位、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投资和建设效益发挥,要求 各省区结合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 行修订完善.主要目的是按照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进一步落实各市县区建设任务,明确重点区域;根据各地实际, 合理确定工程配套内容,尽快补齐短板;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薄 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出有力的保障 措施等。
«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 2011 — 2020 年)»修订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 农牧厅等部门配合.规划修订完善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有关部 门和专家意见,与 《甘肃省 “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 划》、《甘肃省国土整治规划 ( 2016 — 2020 年)》紧密衔接,进 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建设任务,从建设目标、质量 标准、区域分布、部门协调、建后管护和对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 具体要求,是 “十三五”时期各市县区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 方案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相关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性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