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时期吉林省休闲农业发展状况
(一)发展成效
1.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吉林省休闲农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稳定发展期,已经发展成为有质量、有品位、有规模的朝阳产业。截至2015年底,吉林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已达2988个,其中农家乐2335户,休闲观光农园653个,营业收入 59.8亿元,直接安置以农民为主的从业人员11.6万人次,带动农户5.6万户,年接待2950万人次。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正在成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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