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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
2020-03-29 12:15:38 +0000 UTC为做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明确创新基地申报范围及有关要求,规范申报程序,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创新基地分为区域(综合)、领域(专业)和国际三类。原则上,同一地区只设置1个区域(综合)创新基地,同一领域只设置1个领域(专业)创新基地。当同一领域在不同地区有多个产业聚集区,技术创新活跃且1个领域(专业)创新基地不能满足需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批复不超过2个领域(专业)创新基地。“十三五”期间拟建设各类创新基地不少于50个。
——拟建设区域(综合)创新基地15-20个。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区域、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等建设创新基地,汇聚区域经济、科技、产业等相关优势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综合)创新基地优先支持多个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叠加地区。
——拟建设领域(专业)创新基地30-35个。围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产业规划和战略布局,重点在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发展前景好、技术标准需求旺盛、有利于培育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领域建设创新基地,形成产业上下游更加开放协同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增加技术标准有效供给,服务重要产业领域更好更快发展。
——拟建设国际创新基地5-10个。围绕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等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划,重点面向具有较好国际标准化工作基地的企业,在我国优势特色领域建设创新基地,加强与相关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的务实合作,加大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制定和相关国际标准研制工作力度,提升产业国际合作水平与竞争力。
二、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一)创新基地申报主体
创新基地的申报主体包括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和推荐单位。
1. 申报单位
指申请承担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行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区域(综合)创新基地的申报单位主要为区域内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领域(专业)创新基地的申报单位主要为行业领军企业或科研院所;国际创新基地的申报单位主要为我国优势特色领域领军企业。
2. 申报组织单位
区域(综合)创新基地的申报组织单位是指创新基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领域(专业)和国际创新基地的申报组织单位包括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部门)的标准化主管机构,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以及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
3. 推荐单位
区域(综合)创新基地的推荐单位是指创新基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领域(专业)和国际创新基地的推荐单位包括行业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地方政府。
(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标准化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聚集创新资源和市场化服务的能力,能为创新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支持。
——区域(综合)创新基地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支撑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的经验,在标准化研究与应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2. 具有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丰富经验,具备促进区域内标准化服务业培育和发展的能力;
3. 与政产学研用等相关方面具有广泛协作基础,能够协调一定的科技和产业资源;
4. 具有承担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主导制定技术标准的丰富经验;
5. 具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
6. 其他有利于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条件。
——领域(专业)创新基地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设有标准化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具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高水平专家;
2. 承担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具有主导、参与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
3. 具有牵头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丰富经验;
4. 拥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产业创新平台和资源,具备开展标准试验验证、符合性测试的能力;
5. 其他有利于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条件。
——国际创新基地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设有专门的标准化机构,配备专职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具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标准化工作队伍,以及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高水平专家;
2. 承担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具有主导、参与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
3. 具有牵头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
4. 拥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产业创新平台和资源,具备开展标准试验验证、符合性测试的能力;
5. 其他有利于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条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创新基地申报程序主要包括申报组织、网上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批准筹建等6个环节(如附件1所示)。
(一)申报组织
申报组织单位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及本指南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结合所在区域或所属行业领域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明确创新基地建设需求,初步确定创新基地建设方向和功能定位;
——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并转发创新基地申报指南及有关文件;
——组织编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格式要求见附件2),并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指导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组织单位要求,登录国家标准委官网(网址:http:// www.sac.gov.cn)“业务系统”栏中“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并在线填报《申报方案》。
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方案》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申报组织单位,由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
(三)审核推荐
推荐单位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行文向国家标准委进行推荐,同时将盖章后的《申报方案》及正式推荐函扫描件上传至管理系统。
(四)形式审查
国家标准委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创新基地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或说明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并报送国家标准委。形式审查合格后,纳入专家论证范围。
(五)专家论证
国家标准委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申报方案》论证会,对创新基地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明确意见。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审核。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标准委。
(六)批准筹建
国家标准委对通过专家论证的《申报方案》进行研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筹建。申报组织单位根据批复文件组织编制创新基地建设方案,3个月内报送国家标准委。
四、注意事项
1. 同一区域范围内,同一推荐单位仅限推荐一个区域(综合)创新基地申报方案;
2. 相同或相近行业领域范围内,同一推荐单位仅限推荐一个领域(专业)创新基地申报方案;
3. 本指南长期有效。每年度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5月5日至7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1. 国家标准委联系电话:010-82261094/2903
2. 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科技管理处(邮编:100088),材料上请注明: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附件1: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流程图
附件2:《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方案》(格式要求)
附件1:
图1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流程图
附件2:
编号:_____________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申 报 方 案
创新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组织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制
填 写 说 明
- 一、 创新基地名称统一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如: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编号由国家标准委统一填写。
- 二、 申报单位应登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报。
- 三、 申报方案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 四、 相关证明材料应作为申报方案附件上报。
- 五、 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 六、 本申报方案一式四份。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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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基地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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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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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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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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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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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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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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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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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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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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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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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组织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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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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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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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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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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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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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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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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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基地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意义 主要说明创新基地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等方面的作用,或预期可满足的重大需求等。 (二)必要性 包括创新基地建设的紧迫性,与国家重大战略契合情况,与创新基地总体布局契合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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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基地建设的可行性 包括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情况、区域或领域所具备的资源禀赋、申报单位具备的资质和条件等相关情况等。 (一)工作基础 (二)资质条件 (三)优势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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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主要说明创新基地建设的总体定位和主要目标。 (二)重点任务 逐条说明创新基地建设所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的任务要求合理、具体、明确。 (三)考核指标 指相应预期成果的数量指标、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等。数量指标可以为论文、专利、产品等的数量;技术指标可以为关键技术、产品的性能参数等;产业化指标可以为成果产业化的数量、经济效益等。考核指标要求具体、可量化、可考核。 (四)进度计划 包括重点任务的研究进度、年度及重点节点安排、中期目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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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 说明创新基地筹建、运行的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协调机制等。 (二)政策支持 说明推荐单位和申报组织单位对创新基地的政策支持情况。 (三)资金人才 包括推荐单位和申报组织单位对创新基地的资金和人才支持情况,以及申报单位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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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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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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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报组织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