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更新

政府文件推荐

政府文件热门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

2020-08-21 11:37:35 +0000 UTC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以及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30号),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支持在沪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积极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附件: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