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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9-11-28 11:46:49 +0000 UTC

为加快推进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区域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支撑作用, 彰显城市发展软实力,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奉贤美、奉贤强”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诚信奉贤”建设,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新格局,使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奉贤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提升奉贤作为上海南部中心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

有效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示范作用,强化规划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合力共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

(二)强化应用,联动奖惩

将信用应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和充分利用,推进“互联网+征信”建设;推广信用产品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增加失信成本。

(三)因地制宜,重点突破

按照国家和市级部署,围绕发展需要,抓住关键环节,聚焦特色领域形成工作示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有效对接上海“1+16+N”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形成区级子平台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和产品的应用。

2018年,完成我区社会信用体系职能过渡,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形成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

2019年,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争取全面建立成员单位信息推送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惩戒、司法惩戒、社会惩戒和市场惩戒等多种手段,形成对象准确、责任明确的奖惩机制;

2020年,完善信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利用报纸、电台、微信APP等宣传途径,展示工作成果,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提升社会认知度,初步形成社会重信用、人人守信用、事事查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

表一 2020年奉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指标属性

1

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

行政许可、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率

100%

约束性

3

政务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比率

>50%

预期性

4

政府部门查询市信用平台应用事项数

>100

预期性

5

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比率

>50%

预期性

6

企业诚信档案覆盖率

100%

约束性

7

自然人信用档案覆盖率

100%

约束性

8

社会组织信用档案覆盖率

100%

约束性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制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平台开展政务在线服务,改善用户体验,拓宽政务信息传播渠道。(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行政监督体系。推进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3.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4.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和使用信用报告。政府相关部门率先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领域(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5.促进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公务员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规范公务员的职业操守,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牵头单位:区公务员局)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并作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条件。以危险化学品、生物医药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2.建立质量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实现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类纳税人的诚实守信和偷逃骗税记录,推进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分类管理,发挥税收信用评价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4.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完善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经营者价格信用管理。依法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案件开展执法检查,预防价格垄断。(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

5.构建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将企业信用状况与招投标、日常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先等相结合,配合完善市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6.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建设。完善依法统计信用企业评价标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录制度。(牵头单位:区统计局、统计调查队)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机制。建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用数据库。将社会救助对象及社会救助机构、住房保障对象及进城务工人员用人单位、社保费征缴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申领主体、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等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信息记录,建立覆盖全区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完善社会救助、住房保障、计划生育、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制度,规范相关主体进入和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税务局)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开展医护人员医德综合考核评价,建立办医投资主体、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指标,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区卫计委)

4.健全文化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娱乐、表演团体、经纪机构、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5.建立职业体育俱乐部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评级。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准入、转会等方面广泛运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6.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对重大侵权、违法假冒信息及时披露,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局)

7.完善环保信用信息记录和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建设,定期发布评价结果。推进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研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信用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委)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1.促进适法统一,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尺度,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层级管理作用。(牵头单位:区法院)

2.推行“阳光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创新执法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建设覆盖范围广、数据即时生成、资源共享互通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举相关制度机制,加快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建立与新闻媒体常态沟通联络机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新闻办)

(五)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实现企业、自然人等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持续推进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和“诚信奉贤”升级,强化分级查询和分类发布等信用信息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

2.信用信息互通共用。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支持各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信用建设的协同推进。鼓励金融部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收集、统一并持续更新,及时与政府部门信息互通。(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3.推动各类信用信息整合应用。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支持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关于客户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同时鼓励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建设。(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4.建立“大数据+市场监管”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推进注册登记便捷化,建立并联审批系统,促使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改办、区科委)

5.建立政务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制度。明确政务信用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有序扩大政务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优化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行业的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实施社会信用体系特色工程建设

1.“诚信示范街”创建,鼓励各街、镇参加。以南桥镇南中路、人民路步行街区域创建“诚信示范街”,引领诚信示范作用,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南桥镇)

2.实施“信用惠民”工程。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惠及人民群众,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镇绩效考核体系。(相关镇、街道、社区)

3.构建产业园区信用经济发展新业态。以上海市综合工业开发区与金融机构探索合作搭建园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开拓“信用促金融、金融促产业”信用经济发展新模式。(上海市综合工业开发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与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实时接受市级领导小组对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同时,区级层面要建立起各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加大对信用文化教育、学习培训、课题研究、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并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推广

多主体、多角度、多方式地开展媒体宣传,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政策的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和民众关切的问题,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信用的关注度和感知度。

(四)抓好责任落实

各部门按照本计划的总体要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依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 点 任 务 分 解 表

建设领域

序号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1

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制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平台开展政务在线服务,改善用户体验,拓宽政务信息传播渠道。

区政府办、

区审改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2

推进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区法制办、

区司法局

3

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区效能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4

政府相关部门率先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领域(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

各行业主管部门

5

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公务员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规范公务员的职业操守,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区公务员局

1

加强对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并作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条件。以危险化学品、生物医药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安监局

2

逐步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实现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

区市场监管局

3

完善各类纳税人的诚实守信和偷逃骗税记录,推进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分类管理,发挥税收信用评价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

区税务局

4

完善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经营者价格信用管理。依法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案件开展执法检查,预防价格垄断。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委

5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将企业信用状况与招投标、日常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先等相结合,配合完善市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区建管委

6

完善依法统计信用企业评价标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录制度。

区统计局、

统计调查队

1

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机制。建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区民政局

2

将社会救助对象及社会救助机构、住房保障对象及进城务工人员用人单位、社保费征缴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申领主体、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信息记录,建立覆盖全区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完善社会救助、住房保障、计划生育、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制度,规范相关主体进入和退出机制。

区人社局、

区房管局、

区卫计委、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区税务局

3

开展医护人员医德综合考核评价,建立办医投资主体、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指标,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

区卫计委

4

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娱乐、表演团体、经纪机构、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区文广局

5

建立职业体育俱乐部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评级。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准人、转会等方面广泛运用。

区体育局

6

对重大侵权、违法假冒信息及时披露,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工作。

区知识产权局、

区市场监管局

7

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建设,定期发布评价结果。推进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研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信用评价机制。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

1

规范执法尺度,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发挥层级管理作用。

区法院

2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区检察院

3

建设覆盖范围广、数据即时生成、资源共享互通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举相关制度机制,加快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建立与新闻媒体常态沟通联络机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论监督。

区司法局、

区新闻办

1

持续推进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和“诚信奉贤”升级,强化分级查询和分类发布等信用信息服务功能。

区发改委、

区科委

2

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支持各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信用建设的协同推进。鼓励金融部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收集、统一并持续更新,及时与政府部门信息互通。

区金融办

3

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支持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关于客户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同时鼓励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建设。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4

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推进注册登记便捷化,建立并联审批系统,促使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

区审改办、

区科委

5

明确政务信用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有序扩大政务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优化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行业的发展环境。

区发改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

1

以南桥镇南中路、人民路步行街区域创建“诚信示范街”,引领诚信示范作用,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南桥镇

2

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惠及人民群众,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镇绩效考核体系。

相关镇、街道、

社区

3

以上海市综合工业开发区与金融机构探索合作搭建园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开拓“信用促金融、金融促产业”信用经济发展新模式。

上海市综合工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