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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重大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位和企业转型升级 1.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购地类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或总投资额最高不超过6%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世界500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相应标准上浮。 2.租用经开区所属厂房类项目,实施重大项目落位租金减免政策,根据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投资协议履约情况,给予企业租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