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吸引各类人才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创新创业,加快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打造区域人才高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等南宁市“1+6”人才政策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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