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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25号)、《德阳市市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德市财规〔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