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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数据已然成为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但企业间不正当的数据竞争行为却日益增多,严重制约了行业的长远发展。从国内外数据纠纷的现状来看,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存在于数据获取和数据利用两个领域。数字经济时代呼唤建立有序的数据竞争规则,需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审慎思考和积极应对,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产业发展、保障用户权益是其中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