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
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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