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水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维 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 我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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