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义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东区办事处(原常村镇)组织编制《东区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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