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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栖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编制实施以来,作为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在新型城镇化、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方面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原有的空间格局与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之间已不相匹配,各类用地矛盾逐步显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