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居民应该人人享有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经过努力,我县农村已基本实现了1990—2000年初级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为了不断提高我县初级卫生保健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与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怒江州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3—201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福贡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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