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将荒湖管理区镇村体系等级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级:场区,规划控制面积4.48平方千米,规划人口2.5万人。第二级:卫星集镇(中心村),共4个,即南湖卫星集镇、西湖卫星集镇、泊湖卫星集镇、陈湖卫星集镇,四个卫星集镇部分等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同等级配置,同步发展;东湖办事处2、3、4队、毫口办事处并入场区发展。第三级:生产队,共37个,即除被纳入场区的范围和卫星集镇以外的所有居民点。生产队均受临近卫星集镇的辐射。东湖2、3、4队直接受场区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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