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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

2019-10-26 03:00:27 +0000 UTC

韶山的发展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把韶山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一号工程”,要进一步强化韶山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和示范作用。2004年10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周伯华同志率省直有关部门到韶山调研,就如何抓住中央确定在韶山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号工程”的机遇、更好的规划建设韶山、加快韶山发展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周省长提出了“高起点规划、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建设、高效益管理”韶山的新要求。

根据周省长指示,省建设厅牵头组织编制《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成立了“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向世林担任组长。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省建设厅组织韶山管理局、韶山市政府、规划局等机关单位及专家多次开会讨论,认真研究确定了《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方案》招标书,并邀请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三家规划设计单位参加投标。2005年1月19日,省建设厅组织在长沙召开了《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评标会。由9名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三家设计单位提出的方案进行了严格评审,最终由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设计的方案以9票当选为本次招标的一等奖方案。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中标后,受韶山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方案》评标会会议纪要的要求,对一等奖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事后,2005年4月14日,省建厅组织召开了《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评审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和省内知名专家参加了会议,2005年6月17日向省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两次会议都对《规划》进行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听取了各方面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规划》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2005年8月27日,省建设厅组织召开了评审会。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又进一步进行了深化和完善。
城乡一体化规划是针对城乡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二元分割状态,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理念,把城镇与乡村作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创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关系:城带乡、乡促城,促进城乡发展有机结合且界限分明;空间相互依存,生态相互协调;经济相互协作;社会互相服务;在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统一的前提下,使城乡经济社会整体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达到共同繁荣的目标。

《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在韶山的空间落实,是充分贯彻周伯华省长建设“五个示范工程”指示精神、创新城乡协调发展思路的规划体现,是韶山全面落实200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用5年时间使韶山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康示范市”发展目标的重要蓝图。《规划》对韶山现状进行了深入、准确地分析,提出了建设“生态、人文、小康、和谐”新韶山的四大规划主题,确定了六个城乡一体化发展策略,构建了韶山城乡区域“东城西景”的空间结构及其支撑体系,确定了“净化景区、繁荣城区”“生态经济、产业互动”的发展思路,拟定了韶山市主城区的建设目标和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确认了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利用方案,提出了城乡空间管制、近期建设项目库和实施规划的保障机制以及重大行动计划,并对城区、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重要区域和节点作了详细规划。内容全面而深刻,体现出指导规划和建设规划的鲜明特色。《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韶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成为韶山市域内指导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