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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突出前瞻性、科学性,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