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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01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更好的开展松滋市的规划建设,保证城市建设有序,规划管理规范、有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的基础上,编制《松滋市主城区老城区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城市土地出让、控制城市土地开发、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