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层治理具有小微治理的特性,单纯采用运动式治理和常规治理的方式难以达到基层"善治"状态。以国家的资源输入为契机,以村庄的利益密度以及社会资本为基础,湖北省秭归县的"幸福村落建设"激活了小微治理机制,具体表现为非正式的群众动员机制、内部化的利益平衡机制和微观化的权力运行机制。小微治理促进了群众参与,降低了治理成本,实现了基层治理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共赢。在探索小微治理常态化路径的同时防止其正式化,是小微治理持续运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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